□ 李尚飞
这是一首国人耳熟能详的短诗:
别路云初起,离亭叶正稀。
所嗟人异雁,不作一行归。
据《全唐诗》记载,这首诗的作者是一个年方七岁的女孩,南海人,或许是武则天听闻其名,召见她后“令赋送兄诗”,女孩“应声而就”。一个如此幼小的孩子,而且是男尊女卑社会中的女孩,随口能够做出这么一首佳作,显然属于天才之类。七岁,即使放在今天,也正处于启蒙阶段,应该正是识字的时候,而这个女孩,却已经完成了由文字而文化的过渡。
一个汉字,它由音、形、意构成。所谓“音”,意味着能读;所谓“形”,意味着能“写”;而所谓“意”,则意味着能“懂”,即明白它表示的含义,理解它包含的意蕴。这三者当然不是一下齐备的,它存在各种各样的情况。比如,孩子初学说话,他能发音,却未必会写,更莫说知晓它的意思;遇到一个陌生的字,看到其形,却未必知道它的发音;学会某个字的写法,却未必就明了它的含义,等等。而就许多字——不可能是全部——而言,倘若这三者都能掌握,我们就说他识了这些字。这是关于“文字”的问题。
写诗,意味着一种表达。这本身已经是文化的一种体现。不论写怎样的诗,首先你得知道什么才是诗:它的结构,它的章法,它的音韵……这是一种知识。这种知识,可以来自他人的教诲,来自自己的阅读,来自环境的浸染等。它还昭示着,你所生活的,是一个诗歌的国度。在这样一个国度里,诗歌有着无上的地位。日常生活中,也在你所生活的氛围里,人们吟诵的是诗,写作的是诗,尊重的是诗。哪怕没有人特意给你阐明这一点,你在耳濡目染之际,也会接触、感受、认同、归依于这一点,而不是背离、遗弃、漠视、疏远这一点。这是一个社会对一个生命形成的影响,同样是一种文化对一个个体灵魂的塑铸。
能够写作,显然是一种高级的文化行为。它不仅仅是文字的堆砌,也不仅仅是形式的实现,至为重要的,当是情感的注入。但这个情感却绝对不是一般的情感,而是属于一种文化熏陶下的情感。芸芸众生,这个人有着这样的情感,那个人有着那样的情感;这种情况下有着这样的情感,那种情况下有着那样的情感。但无论如何,这种情感是一种文化之下的情感。比如,西方许多国家有他们的狂欢节,在这样的节日里可以尽情地放纵自己的情绪。但这在中国就是不可思议的。我们关于“哀而不伤,乐而不淫”的情感约束,是渗透在骨子里的,是根本无法摆脱而成为不自觉的行事规范的。就此而言,我们的心灵,就是文化的心灵。
由此来看这个七岁女孩的这首诗,它就是文化的具体体现。她先识了字,并且知道了所识之字的内涵。什么是“路”“云”“亭”“叶”等名词,它们又代表着什么,她了熟于心;什么是“起”“稀”“嗟”“飞”等动词与形容词,它们的意思是什么,她全都明白。她习得作诗的基本原理,并且能够消化、运用相关原理。五言绝句的格式,她知道;以“起”“稀”“飞”来押韵,她知道;“别路云初起,离亭叶正稀”这样的对仗,她知道。她接受并且理解了相关的属于这个民族的文化元素,并且能够加以应用。她从书籍与生活中懂得,大雁是可以组成“一”字形的;长亭短亭,是送别之处,也是别离的象征;大雁是候鸟,秋去春回,可以寄托悲于离别与渴望团圆的情思;“云初起”“叶正稀”,可以用这样的意象来烘托悲凉的气氛;“所嗟人异雁,不作一行归”,是对人生足别离的慨叹,背后还隐含着一种期望。所有这些,都流露出文化的因子,都表现出对文化的绝对认同。
这是一首好诗。一首好诗,首先是文化意义上的。由文字而文化,有一个足够的过程在里面。我们一般意义上所称许的“天才”,便是在较早的年龄部分地完成这一过程的人物。这种对文化的亲慕与理解、消化与阐释,由这一女孩也可以看出,它至少需要这么几个要素:脚踏实地的生活,耳濡目染的熏陶,玲珑剔透的敏感,植根心灵的会悟,身为一员的参与。而能够创造性地表达,则是一种较为崇高的要求,不是每一个身具文化的人都能实现的。
故而,一种文化的形成与巩固,便成为一位有着以上素质的人的自觉追求:他自幼就是这种文化诞生的产物,他在行于其中、受其影响的历程中,有所思慕,有所向往,有所感受,便产生了表达的欲望。而他的表达,不知不觉之间会带上他个人的因素,这种因素往往以作品的形式出现后,又进一步地维持、加强、细化、提升、深化、绵延了这种文化。
这是一项最为伟大的工作。我们知道,一个民族之所以能够得以繁衍生息,之所以能够发展不坠,就在于文化。是文化为之立心,是文化给这民族赋予存在的意义,是文化使之走到今天并且还会继续走下去。于此中间,文化不是固定的,而是不断流变的,萌生的,创新的,丰盈的。革古鼎新,始终是一条流贯于其中的主线。其间做出贡献的人,便被这一民族所尊重,所敬仰,所纪念。
所以,识者在讨论一位作家的时候,站在文化的高度上,往往既关注于其传承的一面,又重视其创辟的一面。以秦观《鹊桥仙·纤云弄巧》为例:毫无疑问,它取材于牛郎织女的传说;它表达的对感情的识见是“两情若是久长时,又岂在朝朝暮暮”,这已经是一种发明;而最伟大的,则是他将爱情放在了一个本来虚无的时空之中,如果没有这个,那么,“纤云弄巧”的浩渺天空,“金风雨露”的无尽时间,都没有一切价值——唯有了人,唯有了人的情感填充,它们才有意义。这种女娲补天式的填充,正是作为一位文化形象出现的人的价值所在。
文化并不神秘,它最终归于日常。女孩吟诵的别离,就是生命的日常;秦观所取的角度,就是心魂的维系。由文字而文化,是一种体味,一种确认,一种皈依。跨出这一步,一个生命就真正成为与历史、与祖先、与土地有着密切关联的人。既有了其来处,有了其凭依,又有了其去处,有了其归途。由文字而文化,最终指向的,大概还是一个渺小的个体在生命过程中的精神。由此,一个于此方面做出贡献的人才能成为民族的不朽。
最典型的就是明代的归有光,他以对家庭琐事的记述而著名,而恰恰就是这一点,却备受重视和称赞。清初散文大家黄宗羲曾说:“余读震川文之为女妇者,一往情深,每以一二细事见之,使人欲涕。盖古今事无巨细,唯此可歌可泣之精神,长留天壤。”这类文章的精髓何在?它在完全地归依于儒家思想之后,响应此一存在状态之呼唤,将人间最真挚的感情予以呈现:我接受了这种文化,并且顺应、忠实于这种文化;我将其倾吐出来,又起到塑造人心、濡染社会、深化文化之功用。这就是孔子最重视的“推己及人”;这就是风俗“自乎一二人心而已”的具体表现。我们的文化,就是由此走向浑朴深沉、渊穆淳厚的。
如此来看唐代这个七岁女孩,她吟咏的,就是“人之常情”,以她的聪慧与巧构。她给别离这一永恒的主题赋予了别样的内涵,别样的形式。这是一种接续,又是一种填补,于是有了与众不同的价值。
我们,应该或多或少做一些关乎这方面的工作,以自己的微薄之力。